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合同担保人代为还款之后向谁追偿?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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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要在15天内去学习,不去学习不会吊销,但会被公告停止使用,参加满分学习考试之后才能恢复使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即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车管所将公告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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