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有公房和已买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取得完整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依法办理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土地性质不同。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划拨用地,商品房则是出让地。2、产权限制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由政府划拨,所以购买者拥有的是不完全产权。3、购买对象不同。如果要经济适用房,那么,购买方必须是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并且名下没有任何房产。4、房屋面积不同。由于经济适用房是以保障性为主,房屋面积必须达到建设标准,满足购买方的基本要求。而商品房则是出于对获益的追求,由企业自己决定。5、建设目的不同。商品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赚取利益,经济适用房的建则是为了给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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