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以低租金租赁的政策性住房,由政府负责建设或回购,供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居住。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房面对的人群就是夹心层,其中也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比廉租房略高,公租房租金的定价机制,将遵循“保本微利”原则,比照同类地段房屋市场租金标准并下浮一定比例,比廉租房略高。
经适房:政府限定住房面积以及销售价格等,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10平方米,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家庭资产不超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