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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 得。 2、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 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 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是: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创设财产权的行为,即在出让之前,该权利并不存在。转让是转移财产权的行为;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出让的主体一方是土地的所有者,另一方是土地的使用者,转让的双方都是使用者;3、出让金与转让费的构成和反映的关系不同。出让金主要是地租,转让费包括出让金、投资还有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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