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那房产证丢了怎么办?下面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XX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产权证工本费每本2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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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遗失登记; 2、当房管档案局查档,获得产权证明; 3、在规定报纸涨刊登遗失公告; 4、携带身份证明、产权证明、遗失公告补办房产证。
房产证丢了补办方式如下:向房屋产权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契证遗失补办窗口办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构进行查档并缴纳查档费;到报社发布遗失声明登记;联系测绘部门进行上门测量绘图,同时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将所有资料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领取补办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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