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内,员工突然离职,工资怎么算 首先在劳动合同内,劳动者不论是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后离职,还是无故擅自离职,用人单位都有义务结算该劳动者的工资。 当然劳动者也有要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劳动者法定离职手续是指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无故擅自离职,则违反了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用人单位可以就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向其发一封EMS,外封上注明是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如果没有人签收,保留相应凭证,进行公告解除。此类离职劳动者的离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该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并可在用人单位向其结算的工资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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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按照法律规定提起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本月的工作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如因劳动者未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经济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员工突然离职工资是需要按双方所约定的来进行计算,因为员工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按照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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