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初次鉴定结论,如何申请再次鉴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再次鉴定。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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