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备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付;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不符时应执行开证行改单指示并仍在信用证规定期限交单。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撤消合同并拒绝信用证;交单后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付款;收款前若开证申请人破产可停止货物装运并自行处理;若开证行倒闭时信用证还未使用可要求开证申请人另开。
针对国际贸易结算中,受益人的定义是什么?及受益人的义务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受益人的定义是: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仍生存为条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的义务是:恶意受益人承担更善意受让人严格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原利益、本利益和原利益的利息;恶意受益人保存增加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允许其向权利人要求偿还或从返还金额中扣除,恶意受益人支出的有益费用只能在现有增加金额内返还或扣除;恶意受益人依照上述方法返还受害人利益,仍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恶意受益人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