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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补偿?

2022-10-13 20: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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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3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补偿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劳动者仅仅是违反一般的规章制度,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的,用人单位开除职工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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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不给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有法定过错行为的; (三)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法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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