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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

2019-11-26 05: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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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宇威律师

2019-11-26 回复

专业分析: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你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到合同到期前一天止期间满7年不满7.5年的工龄支付你7.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按照9个月工资已经多算了,你已经赚了。2008.1.1前的工龄是不算的,因为2008.1.1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5月份工资按照你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并发放给你。如果地方性劳动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并且劳动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那么单位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也不需要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失业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的基数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社保部门的规定来确定的,发放的月数是根据单位累计缴纳失业金的年数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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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整的而终止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情形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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