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中止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

2023-01-22 14:22:27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22 回复

专业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展开更多

针对中止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孔晓雪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有多份生效法律文书必须要确定金钱给付内容,并且多个债权人必须要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那么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就要均无担保物权,然后要按照执行,法院就要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进行受偿。但是由于多个债权人有不同的债权,然后又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