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关于借村庄改造倒卖宅基地的案件该如何处理

2020-11-13 10:37:17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1-13 回复

专业分析:

2008年6月,村民小组长李某代表儋州市那大镇爱某村小组,与何某签了合作协议,何某出资对该村老村82.6亩集体土地进行第一期“村庄改造”。 “村庄拆迁安置改造后,腾出的土地,由开发商以宅基地形式对外销售,同时支付村小组每亩10500元提留款,每对外转让一套宅基地,要支付5000元给村民小组。”据爱某村村民小组长李某向办案人员供述,村庄改造从2008年5月开始,分二期,第一期开发商是何某,2009年1月,何某将项目转给劳某。第二期约102亩,由劳某和孙某共同出资开发。村庄改造项目因资金紧张,开发商对外先预售宅基地,李某负在责土地转让契约上盖公章并签名。 2009年1月8日,劳某与爱某村民小组签合作协议后,劳某对该村小组的82.6亩集体土地平整、硬化道路,规划出183套宅基地。劳某未经政府批准,将其中46套宅基地(面积约9.4亩)对外非法转让给骆某等54人(均非村小组村民),从中牟取利益,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涉案484万元。 经国土部门认定,一期“村庄改造”项目用地为爱某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涉及面积82.6亩,其中耕地10.7亩,林地37.3亩,村庄建设用地34.5亩。 尝到甜头后,2009年6月,被告人劳某拉上孙某,与爱某村小组继续合作,二人共同出资对那大镇文化北路东侧爱某村小组的105亩集体土地进行第二期“村庄改造”。

展开更多

针对关于借村庄改造倒卖宅基地的案件该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可以申请政府处理。对政府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危房改造农户要按以下程序进行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备案。 1、农户自愿申请。 2、村集体评议。 3、镇级审核。 4、县级审批。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