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委托书在再审中是无效的。法院再审诉讼属于一个独立于原一审的诉讼活动,如果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再审诉讼的,应当另行向再审法院提交委托书。《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第六十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针对一审委托代理人再审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书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受托人系委托人的……(写明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现委托×××、×××在……(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与权限如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