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城区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使用土地,但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二款: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因此,算不算临时建筑,关键要看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已过2年期限,如果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补偿,如果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一般不予补偿。有的地方为了维稳需要,多少会给一部分,你自己尽量争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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