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

2022-05-18 08:15:30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8 回复

专业分析:

建设工程项目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一千平方米以下,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在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超过一千平方米,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占用期满,应当恢复原状并退还临时占用的城市绿地。

展开更多

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进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而在施工或勘查完毕后不再使用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临时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临时性和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特点。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