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针对劳动合同法辞职的细则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来说,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是没有赔偿的,只要劳动者被迫辞职,如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员的,可以提出经济补偿,或者是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的,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