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在北京,有哪些医疗项目是不予报销的呢?下面由。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包括: 1、门(急)诊医疗费用; 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肝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 北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8、挂号费、空调费、取暖费、体检费、病历费、救护车费、整容、矫形费、棉签、一次性中单。 要了解更多行政管理相关法律经验,请点击: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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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因为地区不同,金额也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如果是在县二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60%,高于6000元的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是四百元。如果是在市二级医院,报销比例还是一样的,区别是起付线为600元; 三级医院:如果你是在县级三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600元。如果你是在市级三级医院看病就医,医疗费用在一万二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一万二的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800元; 市外医院:医疗费用杂两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45%,高于两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报销的起付线是150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限额: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每年报销限额累计为5000元。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居民,住院费用以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每次最高累计为200元。手术费一般是按照起付线1000元内标准报销,超过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报销,报销限额为1000元。
北京市在职职工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退休人员达到85%以上,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门诊封顶线为2万元。北京市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在85%以上,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90%以上,最高可达99.1%,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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