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那么房产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证办理程序”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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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房产证的办理程序包括对开发商初始登记情况进行确认、到房管局领取房屋所有权的登记表、拿房屋测绘图、填写相关信息、缴纳相关的公共维修金、提交房屋申请材料、规定时间内领取房产证等。
一般情况下,建房户要先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会签字盖章。接着到乡建办提交申请,乡建办的工作人员会实地查看,再决定是否同意建房。然后到乡建办领房屋建设申请表,乡建办签字同意后,乡主管领导会签字盖章,核实同意。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后,建房户就可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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