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以完全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已经完成; 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 一、是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二、是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