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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

2023-04-02 16: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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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2 回复

专业分析:

被认定工伤后,享受医疗保险和停工留薪待遇。被鉴定上伤残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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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 4.交通费和食宿费。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5.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6.辅助器具费。 7.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9.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职工被确认为工伤后,在评定伤残等级前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费。 交通、食宿费用。 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辅助器具费用。 护理费。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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