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 4.交通费和食宿费。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5.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6.辅助器具费。 7.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9.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认定工伤后的待遇: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是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4、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是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5、生活护理费: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6、辅助器具费: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是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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