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时,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一)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二)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三)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针对商品房面积与国家标准面积不符,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商品房公摊面积国家规定标准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公摊面积按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计算。
房产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可按照签订的买卖合同办理,一般误差低于3%的,可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超出3%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