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司裁员,我自己在公司上班,有什么补偿

2022-04-10 15:31:33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0 回复

专业分析: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要与你工作年限有关,具体参照下面的规定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1](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展开更多

针对公司裁员,我自己在公司上班,有什么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员工主动离职的话,公司是不需要进行补偿的。但是如果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应该进行经济补偿的。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并且不能继续履行的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该补偿却没有,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属于自己的利益 第一种、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话,那么可以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第二种、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