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结合实践经验,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介绍他人多次卖淫的;(2)介绍有严重性病的卖淫的; (3)行为人曾因犯此类违法行为多次受治安处罚;(4)以介绍他人卖淫为职业或主要生活来源的;(5)介绍他人卖淫引起严重后果的;(6)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后果的。其次,应注意刑法第361条的规定,即对于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条件犯本罪的,需依法从重处罚。
针对介绍卖淫罪的具体量刑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