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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为他人买受的可以继承吗

2022-09-25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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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5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是新房,由于存在开发商与第一手买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手买主可以主张在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手中持有文件,从法律上说,只是说明你对第一手买主有一个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只是一个债权关系,不是当然的物权关系。只有在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登记在名下,才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因此,这其中可能会有开发商或者第一手买主将房屋再次转卖并给其他买主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这样就无法取得房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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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继子女不一定有房屋继承权,但是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除外。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定继承中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只要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父母的房产可以由继子女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继承,反之继子女不可以继承继父母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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