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分公司设立的条件

2022-12-04 15:39:49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04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你要到成立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领表。 然后再准备好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分公司经营场所证明(租的要有租赁协议,自己的要有产权证明)、任职文件(总公司任命谁为分公司负责人)。注意:有的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因为不知道你什么地方成立。所以您最好领表的时候问清楚需要什么材料,这样就可以省很多事。

展开更多

针对分公司设立的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分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通常情况下,设立分公司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四点: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之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上报审批,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