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疾病史管理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对患者既往疾病诊断(或主诉)和治疗情况等记录内容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功能,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疾病(主诉)描述、诊断、诊断医师、诊断日期等。2.对患者既往手术史等记录内容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功能,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手术名称、手术日期、术者等内容。3.对患者既往用药史等记录内容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功能,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药物名称、用药起止时间、用药剂量、途径、频次等内容。4.采集患者既往门诊诊疗有关信息的功能,门诊诊疗信息应当至少包括就诊日期、就诊科室、诊断等,并对患者的疾病诊断按照分类编码录入。5.提供以自由文本方式录入诊断(或主诉)、手术及操作名称的功能。(二)推荐的功能:从患者本次就诊记录中自动提取诊断信息,并将其归入诊断史中进行管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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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立功: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核实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其他突出表现。
对于第一次诉讼离婚能否成功的问题,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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