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售房者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符合转让的条件3、所购房屋没有被查封或设定抵押权4、房屋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房权5、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区规划建设局。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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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北京城镇户籍满3年;2、申请人年满18周岁;3、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龄满30周岁;4、申请人家庭居住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相关规定。
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条件一般是: 1、家庭中最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 2、已婚或三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要小于或等于四十八平方米; 4、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要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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