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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经济适用法申请条件有: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是购房人缴纳差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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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2周岁。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为我市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本市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15平方米的70%以下,即不足22平方米(含)。 (四)以前未申购过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过单位福利分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2平方米(含)。 (五)城市重点工程、城建三年计划、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失地农民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提供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来源:内容参考《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国房〔2008〕37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六)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详细查询请查看《深圳国土局网站》保障房频道。
条件如下;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有长沙市城区长住城镇户口.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即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购买.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满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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