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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承担法律责任有哪些

2023-02-13 20: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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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3 回复

专业分析: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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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接受行政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3、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该罪的,具体要接受以下处罚: 1、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有: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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