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针对我的情况是在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这样还能按照工伤赔偿吗,如果我不能按照工伤赔偿,那我应该怎么索赔?,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人员享受工伤待遇,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看其伤情的严重性,故需要先进行工伤鉴定。不同情况下工伤待遇具体内容与金额也不同,例如: 一、治疗及康复费用: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 二、构成伤残的,还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已经正常缴纳工伤保险的,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应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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