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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辞职后如何补偿

2023-09-11 10: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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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11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至于劳动者以什么理由辞职不是问题所在,用人单位违法是问题的主要方面。劳动者的认识可以有一个过程,只要以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主张经济补偿是合理的,就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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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处罚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社会保险一般包含五险,具体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辞职后社保的缴纳方式是可以先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证明或者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来办理。续接养老保险的关系,可以到相关部门给自己进行续接的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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