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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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挥霍”,要结合平时的消费习惯、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如果自己的收入财力完全可以支撑这样的消费水平,这只是自己收入中的很小一部分,或者配偶是同意的,这不属于挥霍。
根据水利部门行蓄洪区鉴定标准,我县境内有城西湖、城东湖、姜唐湖三大行蓄洪区,涉及22个乡镇(其中宋店乡、岔路镇、城关镇、临淮岗乡4个乡镇跨2个行蓄洪区)、160个行政村(其中临淮岗乡双砖井村跨2个行蓄洪区),6.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国以来,我县行蓄洪区为淮河流域防洪保安大局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受其功能定位限制,行蓄洪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贫困程度整体较深等突出问题。为扎实推进我县沿淮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网上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县委县政府将实施路网工程、实施水网工程、实施电网工程、实施互联网工程、实施“三大革命”及居民环境改善工程、加快发展适应性产业、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新型业态、严格控制行蓄洪区人口规模、提高居民迁建安置标准、优化居民迁建安置点建设、积极发展教育事业、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等14个方面下真工、出实招,确保确保如期实现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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