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针对劳动合同法无故辞退的规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合同法辞退即用人单位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方式解除劳动关系:1、劳动者有过错的或者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3、公司发生困难需要裁员的。
劳动合同法辞退规定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