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个人网站转载社会新闻是否侵权

2022-11-09 15:56:41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时事新闻进行了界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所以,如果转载的是时事新闻则不构成侵权。 《著作权法》第22条第4项规定: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它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它权利。所以,如果转载的是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则必须是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机构。

展开更多

针对个人网站转载社会新闻是否侵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行为人转载他人新闻的行为若是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并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不属于侵权行为。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转载新闻如果不为盈利且注明出处的,一般是没有侵权的。如果出于非盈利目的而转载行为,且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没有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没有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不认定为侵权。反之,则应当认定为侵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