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二)有自己的住所;(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针对律师可以在分支机构开分所的条件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开设分支机构的条件如下:1、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分支机构;2、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行营业执照等材料;3、需要通过登记机关的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律师事务所开分所的条件成立时间满4年有专职律师20人以上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分所应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资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