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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形中,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数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三)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四)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不算拖欠工资的情形: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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