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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于好心借给朋友一万元钱,没有写借条他现在跑掉了,但是钱他是通过中间人拿去的,我该怎么办??急!

2019-04-05 17: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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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4-05 回复

专业分析: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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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第一,可以找债务人协商,那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对借款的金额借款的时间利息约定等等都没有异议,那这个录音证据也是非常有效的。 第二,如果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就还款的时间达成了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的还款协议书,还款协议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三,如果债务人直接找不到或者说他完全的否认借贷关系的存在,那就需要当事人提供之前的转账记录,或者与债务人的聊天记录,或者证人证言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了。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欠条或借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要当事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当事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使没有欠条也是能够起诉的。但当事人可以使用其他关联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如与债务人的通话录音、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及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全部证据,以此明确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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