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针对我借了高利贷我拿了7000现金但是借条上写了3万,他为了作证他借我3万于是他把3万块打在我卡上,但是他在陪我去取钱把多于的钱给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现在我国的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6%,乘以 4,等于22.4%,而月息4分年利率就是48%,明显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是高利贷。
可以。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借条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提交给法院。但是只有借条并不能完全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还需要其他证据材料。只有证明了借款事实,才有可能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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