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针对我今年借给别人9万元钱但现在叫他还钱却一直说没钱.向通过法院起诉有用吗?他有写过借条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如果想让债务人的债务人给自己写欠条的,经债务人同意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出借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债务。
借钱属于民事行为,报警也没有用。如果介绍行为属于强迫、威胁那当然是另一回事。有借条的话,如果金额不大,可以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但是需要注意,应该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否则对方可能主张时效抗辩,导致债权无法实现。同时,只有借条并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还要证明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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