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单位或配单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商务部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意见、拟供货物清单或编制的供货清单存在重大错误,造成严重损失;(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参与采购的企业串通、事先泄露供货清单内容或擅自指定或变相指定单一来源产品;(三)其他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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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是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追责的,刑法对于单位犯罪主要还是采用两罚制的。所谓的两罚制就是既判处罚金,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而这里的相关人员主要就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以及其他和单位犯罪行为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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