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讲,现双方因为报酬没有谈拢,用人单位给出的报酬不低于原合同即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针对员工不续签公司合同公司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公司主动提出不和员工续签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约或者在公司提高或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形下不续签的,则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保留相关证据,最好是下达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让员工签字确认不同意续签。同时劳动合同到期的,双方劳动关系即终止,用人单位不可再超期让劳动者用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