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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 2、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4、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5、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6、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 8、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10、证券发行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化; 11、持有证券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 12、证券发行人的分红派息,拉资扩股计划; 13、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 14、证券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15、证券发行人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16、证券发行人无支付能力而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 17、证券发行人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证券发行人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9、股票的二次发行; 20、证券发行人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21、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22、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 23、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禁止证券发行人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决定; 24、证券发行人的收购或者兼并; 25、证券发行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先等。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如下: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控制的公司及管理人员,因公司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收购人、重大资产交易员及其控股相关人员可因职务获取;由于职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获取的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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