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价上涨,卖房后卖方反悔的情况不在少数。面对卖方违约,购房者如何维权?这里根据卖方违约的三种情形进行分析。 第一种: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已经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且已经交付或者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第二种: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种: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除此之外,出卖人是与配偶以外的人共有房屋,那么,出卖人需要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共有的。如果不能证明,买房人还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针对卖房后买房违约是如何处理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因一方根本违约导致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例如房屋差价损失等可获得利益的损失,但双方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综合考虑守约方获得利益所要支出的交易成本等因素。
买房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或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或者计算损失赔偿金额的,按照约定赔偿。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