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主毁约,买方可否要求
继续履行合同
2、定金分为几种
3、几种情况下房屋不能过户律师解读:
①卖房人毁约,要承担三种结果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②定金分三种,“解约定金”不能签定金通常分三种:成约定金、履约定金和解约定金。成约定金是为促使双方签订合同而交的定金,履约定金是保证买房人履约而交的定金,这两种定金方式比较常见。解约定金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就可以解约,这对卖房人有利,因比比较少见。如果约定了解约定金,买房人就不能再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了。
③两种情况下,不能强制过户
首先,看房屋有无抵押,有
抵押的房屋须在征得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过户。
其次,
经济适用房、央产房等上市受限的房屋不能过户。因此,如果买的是这两种类型的房,客观上不能实现过户,也就不能支付要求继续改造合同的请求,即不能强制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