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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具备什么条件

2022-10-15 08: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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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5 回复

专业分析: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按照规定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要符合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完成一定量的工程投资等条件。满足条件的商品房,可以进行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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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申办预售许可,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规定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的除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六层(含六层)以下的商品住宅项目已完成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六层(含六层)以下的非住宅项目和六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主体1层封顶,2层开建。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主体六层结构工程。 四、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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