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附婚姻登记部门的印章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姻登记去的部门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依法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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