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传统的重疾险规定,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即告终止。消费者患过重大疾病后,由于存在理赔记录,很难再购买重疾险。现大多个保险公司也已向市场推出可二次或三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这些产品的二次或多次赔付的设计,是将重疾险所涵盖的重大疾病分为两到三组。一旦被保险人身患其中一组的重大疾病,在获得赔付后,剩余组合的重大疾病保障仍然有效。但复发的重疾能不能再次理赔则要看具体合同规定。如某保险公司的新产品组合中特别为恶性肿瘤提供二次理赔保障,即无论是恶性肿瘤初次确诊还是第二次病发(包括复发、转移),都可以为客户提供每次最高达100%保额赔付。这款产品即使同样疾病复发,也依然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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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可以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划分,按照保险期限划分的,可以划分为定期保险重疾保障、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等;按给付形态划分的,可以划分为额外给付保险、提前给付保险等。
申请给付重大疾病险的保险理赔金流程: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保险金申请”条款中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有: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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