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针对年假不休具体规定是如何计算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年休假是国家规定给予职工的连续的带薪休假期间,包括三类,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即使换工作,工作时间也是累加上去的。
带薪年休假工资=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