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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或者失去抵押吗

2022-10-20 2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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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0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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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要继承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话只要符合依据中的情况就可以,如果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话,你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房屋及收益,但你已经不是农村户口,没有办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给农民的一项福利,是村民免费申请得来的,按照现在的继承法来说是无法继承的。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产证与土地使用权是相依相存的,房地一体抵押是法定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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